韩国检察厅时代结束 分管侦诉职能新机构成立

韩国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星期五(10月2日)正式成立,取代1日结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韩国检察厅,1948年成立的韩国检察厅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新华社引述韩联社报道,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公诉厅法》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法》,公诉厅隶属于法务部,负责提起公诉和维持公诉职能;重大犯罪调查厅隶属于行政安全部,负责七类重大犯罪的调查。

据报道,韩国大多数刑事案件侦查由警方负责,被列为重大犯罪的虐待儿童、性犯罪等则由重大犯罪调查厅负责侦查。

尽管“检察厅”这一机构被撤销,但“检察总长”和“检察官”称谓予以保留。根据《公诉厅法》,公诉厅负责人仍为检察总长,检察官继续在公诉厅工作。

韩联社指出,这次刑事司法体系的重大调整,源于韩国社会长期以来对检察机关权力过度集中,以及由此引发的过度侦查及起诉等问题的批评。

长期以来,每逢韩国政权更迭,检察机关就被指存在“针对性侦查”和“政治检察”等问题。

不过有观点认为,新体系下各机构间能否顺畅合作仍存疑。韩国政府表示,为消除担忧,将尽快完成人事安排,并全力推动两家机构尽早实现组织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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