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短命”市长“震惊山西官场”

中国再有地方出现“短命”主政官员。6月刚刚走马上任的山西省忻州市长刘鹓,9月初被曝20年前驾驶公务车逆行酿成一死六伤惨剧后,上周五(9月25日)官宣辞去市长职务,在任时长不足百日。

上周五出版的中共忻州市委机关报《忻州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稿。通稿披露,这场上周四(9月24日)召开的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接受辞职等议案,决定任命潘海燕为忻州市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刘鹓辞去忻州市政府市长职务,决定潘海燕为忻州市政府代理市长。

公开信息显示,54岁的刘鹓是山西人,长期在家乡工作,曾先后担任山西省会太原市小店区副区长,太原市旅游局长,中共太原市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忻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而此番履新忻州市长的潘海燕,年龄比刘鹓还要大两岁,此前职务为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党组书记、厅长。

官方没有具体说明刘鹓辞职的原因。根据当地政府官网信息,刘鹓上周一(9月21日)还在主持忻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辞职相当突然。

常与官员打交道的前《南方周末》资深时政记者褚朝新星期一(9月28日)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这则辞职消息“不仅震惊忻州官场,也震惊了整个山西官场,因为这个刘鹓从代市长转正还不足三个月”。刘鹓今年6月29日经忻州市人大会议选举为市长,仅仅过去88天便离任。

同样异常的,还有披露刘鹓辞职消息的通稿,罕见遭到忻州官方“冷处理”。

这则人大会议通稿上周五在鲜有外人查阅的《忻州日报》刊出后,直到星期天(9月27日)才被中国自媒体发现,此前两天几乎没有在中国各大网站和社媒平台上传播,因为忻州政府官网和受众更广的当地官媒社媒平台账号,均没有按惯例同步发布这则人大会议的内容。上周五的《忻州日报》电子报链接,后来也已无法正常打开。

忻州是黄河东岸一座常住人口260万人左右的小城,如同刘鹓的名字“鹓”一般,对多数中国人来说相当陌生。但一场20年前的车祸,让忻州政府“一把手”的这次异动引起全国关注。

20年前的公务车逆行车祸

因早年实名举报多名高官而出名的中国前调查记者刘虎,9月8日在他的微信公众号“法与情”上,发布了一篇题为《山西忻州市长20年前逆行车祸致一死六伤 被曝“花钱平事”摆脱刑责》的文章,文章很快在中国网络热传。

这篇带有调查报道色彩的文章称,2006年4月10日深夜,时任太原市小店区副区长的刘鹓,驾驶一辆所有人为小店区政府的公务车,在太原滨河西路逆行与一辆捷达车相撞,事故最终造成一人死亡、六人受伤。

根据文章披露的一份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刘鹓与捷达车驾驶员被认定各负同等责任。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刘鹓与捷达车驾驶员被认定各负同等责任。(取自微信公众号“法与情”)

文章称:“虽然事故认定书将责任划分五五开,但是该起事故的赔偿却没有按责任划分进行。承担50%责任的公务车驾驶员刘鹓,独自一人承担了所有的赔偿责任,仅有据可查的就高达50多万元。”

刘虎称,他在时隔20年后找到了这场车祸中的伤者,有人称刘鹓“应该是酒后驾驶所致”,但是否有做酒精检测不得而知,当地曾盛传的酒驾肇事说法无法证实。警方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则被指缺少碰撞点、车辆轨迹、速度等关键分析,刘鹓可能“规避了刑事责任”。

文章引述爆料者称:“事故发生后,刘鹓不仅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还一路高升,由一名副处级干部提拔为如今主政一方的正厅级官员。”

刘虎说,他在文章发布前曾两次致电刘鹓求证,电话均能接通,但未被接听。他发送给刘鹓的短信也没有收到回复。

“短命”官员与“带病提拔”

刘鹓短短88天的市长“体验卡”,也让“短命官员”一词重回大众视野。

2012年中共十八大后的前几年,“短命”官员一度频频登上中国媒体版面。和刘鹓“辞去职务”不同的是,此前的“短命”官员几乎都是因为贪腐落马而终结政治生命。

《法制晚报》2017年曾盘点,中国当时的“短命官员”已经不乏其人。在上任一个月左右落马的,就有浙江省军区原副政委郭正钢、原国家旅游局副局长霍克、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彭建文、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等人。

其中,郭正钢是中共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之子。2015年1月,1970年出生的郭正钢晋升少将,成为中国当时最年轻的少将之一,不过他很快在46天后落马,从而被民间戏称为“月将军”。

郭正钢是中共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之子。2015年1月,1970年出生的郭正钢晋升少将,成为中国当时最年轻的少将之一,不过他很快在46天后落马,从而被民间戏称为“月将军”。(互联网)

此外,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在2015年9月落马。就在鲁志宏官宣被查的两天前,他才刚刚到司法厅履新,结果第三天就传出被带走调查的消息。鲁志宏当时创造了十八大以来官员落马最快速度的纪录。

针对“短命”官员现象,有中国地方纪委2017年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短命乌纱”需要追究“带病提拔”责任》的文章称,所谓的“短命官员”和“短命乌纱”,说白了就是“带病提拔”。

文章说:“我们的监管部门说好的杜绝带病提拨去哪儿了?这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可能:其一,是审查的时候可能没有发现问题……其二,是审查的时候可能发现了问题,却没有发挥自己的作用,没有将问题干部拒之门外,而是故意放行了。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需要严厉的追究责任。”

中国官方在2016年的换届选举年时,曾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人民日报社主管的《人民周刊》当时引述学者称,《意见》出台的背景是“带病提拔”问题突出,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带病提拔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如今又是一年换届年,中国官方今年2月发通知明确“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

官方三令五申之下,“带病提拔”和“短命”官员现象依旧不时冒头,堵住任用制度漏洞仍是未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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