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忻州日报》9月25日报道,9月24日下午,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接受辞职等议案,决定任命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刘鹓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上述消息显示,这距离刘鹓今年6月29日经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为市长,仅仅过去了88天。

刘鹓
公开信息显示,刘鹓,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山西阳曲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硕士学位。他曾任山西省太原市旅游局局长,新疆昌吉州党委副书记,忻州市委副书记(正厅长级)、统战部部长,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潘海燕
公开信息显示,潘海燕,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山西清徐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她曾任山西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山西省临汾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山西省晋中市委副书记,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来源:决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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