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综合讯)广州市星期三(9月30日)发布现房销售新规,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中国第三个发布“现售制”执行细则的一线城市。
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与南方网报道,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星期三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当中提出,将有序实施商品住房现房销售,8月28日后,实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北京、上海此前分别在9月24日与28日发布了现房销售政策,三地的执行细则存在细微区别。关于商品房的定金收取规则,广州是收取比例最高的城市,定金上限为房屋总价的5%,北京是不超过总房价的1%,上海不超过3%。
在土地款支付期限方面,北京要求余款在两年内缴清,上海则要求余款一年内缴清,经决策可再延一年,不计利息,广州也采取与上海同样的“1+1”模式。
此外,广州明确可以分栋开发,北京、上海暂未有此规定。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认为,对房企而言,这一政策支持有助于加快项目开发入市,无需等项目整体竣工即可按楼栋推进销售,有助于资金回笼。
中国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8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购房“所见即所得”模式,这将改变中国房地产行业从1994年沿用至今的“预售”模式。
北京、上海和广州“现售制”细则落地后,预计中国更多城市将陆续发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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