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年半前发生在淡滨尼的骇人致命车祸案,10月5日在国家法院审结,被告莫哈默夏非(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45岁)被判入狱12年又9个月,以及终身吊销各级驾照。这明显不是一起普通的车祸。如果案件发生在《公路交通法令》修正之后,被告肯定会被判鞭刑。
根据案情,案发时,被告驾驶的汽车在闯红灯时的时速介于129至134公里,远超案发路段每小时50公里的限速。这种超危险和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导致连环车祸,两人死亡,三人重伤和五人受伤,而被告肇事后并未停车。案情透露,被告是因为不满被超车,盛怒之下,只顾超车和逼车,不顾他人死活。这是极其疯狂的行为。
这起致命车祸,是一个极端的致命路怒(road rage)个案。所谓路怒,是指驾车者在暴怒影响下情绪失控的行为,针对的是其他驾驶者以至路人,由此做出各种粗暴、鲁莽、暴躁、攻击性等危险行为,如飞速超车和逼车、尾追紧跟、怒比中指、狂按车笛、恶言相向、动粗和损坏他人车辆等等。在枪支泛滥的美国,路怒案件不仅层出不穷,更可怕的是路怒者动辄开枪杀人。
路怒事件的起因一般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不满别人车速较慢、被超车、鸣车笛或闪大灯之类。作为一名有50年驾驶经验的年长者,这样的事既见得多,也亲历不少。好几年前,一个雨天经过汤申路的前警察学院附近,车子在极右车道行驶,车速较慢,后面突然快速来了个急先锋,大灯猛闪,接着便加速从左边超车,切入极右车道踩刹车,不料他的车子瞬间打了一个360度的圈,显然吓坏了那家伙。还好后面的车及时刹车,避免一场车祸。
又有一次,因为向行驶较慢的大罗厘鸣笛,然后超车,想不到罗厘司机恼羞成怒,一路加速狂追并大声按车笛,好不容易才把他甩脱。又有一个晚上,靠左行驶,前方一辆电单车缓慢行驶,摇来摆去,于是向骑士鸣了车笛,不料对方立即光火比中指,还持续尾随紧跟了一段路。
一般车主遇上此类路怒者,大抵都会避之则吉。但若碰上像淡滨尼死亡车祸肇事者那样的恶煞,必然要酿成悲剧。一般公路使用者根本不会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而受伤甚至丧命更是冤枉倒霉。因此,官方确实有必要加强执法和提高阻吓。增设公路摄像头和增加交警巡逻,有助提高警惕性,对于各类路怒行为,也须有更严厉的相关法律管制与惩处。
淡滨尼路怒车祸导致两人死亡,另有三人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其中一人患上重郁症。不幸遇难者之一,17岁初院女生原本好好地乘坐父亲驾驶的汽车要上学,不料飞来横祸夺走她宝贵的生命。身心创伤报告也指出,她的父亲非常自责,母亲也因悲痛而深受打击。事发至今,一家人仍无法走出丧女之痛,父亲更因此不敢再握驾驶盘。一个原本有着大好前途的学生的宝贵生命却在瞬间被扼杀,路怒者的罪孽实在太深重了。
这场人为的车祸摧毁一个原本幸福和充满希望的家庭,给多人带来极大的身心创伤。被告虽然受到惩处,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他所造成的伤害。其实,只要他稍稍保持理性,这场人为悲剧原是可以避免的。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被人超车有什么大不了呢?
加强法律阻吓与情绪管控
内政部今年提出《公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在现有的危险和疏忽驾驶之外,增加“蓄意危害他人”罪。今后,蓄意危险驾驶危害他人安全,并造成死亡或重伤的司机,将在新罪名下面对更严厉的处分。即使最终死亡或重伤的人不是被告原本想危害的对象,新罪名也同样适用。这项罪名将弥补现有《公路交通法令》的缺口。在新罪名下,蓄意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者最高可判15年监禁、酌情鞭刑和罚款,也可被终身吊销驾驶执照。鞭刑应该能起较大的阻吓作用。
修正案也提高危险驾驶和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刑罚。在现有法令下,危险驾驶造成严重伤害的最高刑罚,仍明显低于造成死亡的同类罪行。因此,修正案提高这类行为的最高刑罚,使它更接近造成死亡的对应罪名。危险驾驶造成他人重伤的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初犯者的最高监禁期将从5年提高到7年,重犯者则从10年提高到13年。这些修正以及相关刑罚的加重,显示包括路怒、酒驾、驾驶时使用手机等各种驾驶问题日趋严重,必须加大遏制力度。
根据警方今年8月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导致死伤的车祸达到3929起,比去年同时期增加2.7%。总的死伤人数与去年同比也增加3.6%,达到5151人,虽然死亡人数与去年的79人相比稍有减少,达到61人。去年全年死于车祸的人数,其实达到过去10年新高的149人。我们实有必要遏制这一增加势头。
但仅仅加大法律的阻吓力度是不够的,良好的行为和心理素质必须通过教育和社会规范,从小培养,逐渐内化。路怒行为或带有心理疾病的成分,故也称路怒症。医学上有所谓的阵发性暴怒心理障碍,但这类行为不能只当心理疾病处理,否则很容易成为逃避罪责的借口。
也许是因为城市生活紧张,工作压力加大,导致人们脾气日趋暴躁,忍耐度降低,因而很容易在驾驶过程中被道路阻塞或他人的驾驶行为等情况激怒。但这不能合理化路怒的行为。所谓马路如虎口,驾驶者更应有这方面的自觉和责任感,驱车上路之前,都应自我提醒,车子只是交通工具,千万不要把生活中的压力和负面情绪带到路上去,更不应让自己的情绪波动影响安全驾驶,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性命。
网上读到一篇分享一些有用建议的文章,可避免路怒行为演变为路怒症。例如,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车内播放轻松的音乐或广播,车内保持合适的温度。重要的是,不要把生活中的压力、焦虑带到路上去。及时审视自己,解决好内心冲突和矛盾,有利于避免因路上因素引起内心负面情绪的爆发,减少路怒行为。不要把路怒行为当成“个性”,有路怒行为要及时改正,避免发展成路怒症,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因此,有人就说:如果在冷静的情况下,自我检讨,发现自己开车时和不开车时判若两人,在路上经常没来由地愤怒或爆发,等情绪平复后又对自己爆粗口甚至打人毁物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那就要注意了,这是心理疾病。虽然是由环境因素诱发,但也说明我们对个人情绪的管控能力不足,必须设法改善。新加坡是个人口和车辆稠密的小岛国,需要最高度的马路文明。
作者是前新闻工作者、前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