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王清宪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王清宪提出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清宪提出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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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宪出生于1963年7月,2021年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至此番调整。王清宪是二十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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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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