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二十届五中全会5000多字侧记中,一句话格外抢眼。
中国元首10月29日在全会第二次会议谈到有些人的疑问:“全面从严治党是妨碍了经济社会发展还是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元首说,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根本保障作用”。他进一步强调:“如果说全面从严治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那么这种影响就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
他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扶正祛邪、清淤除障、纠偏治乱”,通过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干事创业的正能量,阻止将不法利益掺杂其中、损害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害经济行为。
中共领导人对“从严治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了明确定调。
从经济学视角审视这一关系,核心在于:反腐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能否抵消乃至超越其短期内可能引发的行政效率损失?
理论上,反腐的正面经济效应显而易见,就是通过打击利益输送与权钱交易,降低民营企业的非正规交易成本,促使要素资源流向技术成熟、产品过硬的企业,而非依靠关系、“走后门”的低效项目。
但在中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中,严厉反腐也影响行政效率。过去数十年,中国地方经济腾飞很大程度上源于干部的招商魄力与制度创新。在严厉监督与问责高压下,部分官员因担心做多错多,容易被定性为违规违纪,转向“不贪也不为”的懒政怠政行为,与企业保持距离、搁置争议性投资、拖延复杂审批。
这类行为转化为项目落地的行政延误与政策执行不确定性,进而削弱企业的投资信心。企业面对的不只是贪腐风险,还包括政府能否兑现承诺、项目能否按时推进,以及政策执行是否稳定。
换句话说,廉洁并不能自动转化为高效,清廉若伴随决策瘫痪,同样消耗经济活力。这一现象并非中国独有。同样处在转型期的越南,在越共高压推进反腐的同时,也面临类似的阵痛。
越共从阮富仲时期开始推动“熔炉”反腐运动,苏林接任后,反腐没有停步。与此同时,越南政府推动大规模行政机构精简、部门合并和改善行政效率,希望减少官僚体系重叠及执行障碍。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25年《越南经济调查》中说,反腐行动与官员避责现象,已成为影响地方行政程序和公共投资执行的因素之一。报告显示,越南2022年公共投资拨款执行率仅达到计划目标的68%;部分土地使用许可审批案例耗时两年。OECD因此提出,越南需要在反腐与高效决策之间取得平衡,并强调应更多消除滋生腐败的制度条件,而不只是事后惩处。
中共决策层显然已察觉到干部“不敢为、不作为”的问题,必须弥补制度短板,推动反腐与经济发展进入正向循环。
中组部副部长黄建发10月3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机制、关心关爱干部,以及健全激励和保护机制等措施。其中包括,选拔担当尽责、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改进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并通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这说明中共的政策设计并非只强调纪律约束,也试图通过激励机制补强干部的积极性。
但关键也在于:正常履职、没有利益输送的决策即使出现错误和损失,干部是否应与涉腐败或不作为的干部承担同等责任?组织要如何让干部真正相信“为事业担当,组织会为他担当”?
要解决这个问题,或许得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界定正常决策失误与违规违纪的区别,降低正常试错的政治成本;其次要完善政绩考核,避免形成“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局面,让实干者获得制度保障。营商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法治化,减少依靠“一把手”自由裁量权进行台面下协调的做法,转向透明、可预期的规则,降低企业对“关系”和“潜规则”的依赖。
外界过去对中共高压反腐的关注,经常聚焦在抓了多少、级别多高的“老虎”,他们跟哪些高官有交集,由此引发各种顺藤摸瓜的政治猜想。
往后若要衡量反腐的经济效应,更应关注的是,地方政府投资及经济项目审批的经济性是否逐渐恢复,民企投资、就业和经营预期是否改善,以及行政执法、政策的不确定性和企业经营负担是否下降。
政治廉洁与经济繁荣并非对立。在不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政治问责机制下,中共能否通过加强党性、纪律约束、干部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干部政治忠诚、权力廉洁运行,同时维持行政体系的执行力与经济活力,是长期观察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