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王中和涉嫌受贿、行贿一案调查终结。近日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三(11月12日)消息,王中和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中和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中和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组织部长、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赤峰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王中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67岁的王中和是内蒙古林西人,40年的仕途从未离开内蒙古,曾任赤峰市市长、中共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包头市是中国北方工业重镇,盛产冶金、稀土。
2017年1月,王中和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21年1月,王中和退休。
2025年2月16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中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也是今年落马的第五虎。
202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中和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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